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安国市分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安国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03日 16:0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5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6月0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春苗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2-5883805 | ||
采购单位 |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安国市分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国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2-351031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清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韩庄乡北二环999号鑫丰国际一单元401室商用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2-588380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QY2025-04-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内容: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附表2 运维人员配备 供应商项目所配置的人员中具备省级以上相关机构颁发的环境监测领域培训或上岗证的每人得2.5分;最高得10分。备注:投标文件中附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书扫描件及2024年10月至今在本单位任意1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更正为: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附表2 运维人员配备 供应商项目所配置的人员中具备省级以上(包含省级)相关机构颁发的环境监测领域培训或上岗证的每人得2.5分;最高得10分。备注:投标文件中附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书扫描件及2024年10月至今在本单位任意1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安国市分局本级
地 址:安国市
联系方式:0312-3510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清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韩庄乡北二环999号鑫丰国际一单元401室商用
联系方式:0312-5883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春苗
电 话:0312-5883805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