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国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2.9万余起,审结54.3万余起,审判质效持续提升;全国法院坚持严格保护,在460起知识产权民事侵权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同比增长44.2%……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4年)》及2024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受到了业界广泛关注。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有利于推动加快构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创新要素深度融合、创新资源有效配置。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反垄断审判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四方面的措施:一是依法审理好各类垄断案件。人民法院受理的垄断案件呈平稳增长态势。2013年至2024年,全国法院共受理垄断民事一审案件1145起,审结1071起。自2019年1月1日成立至2024年12月底,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共受理垄断民事和行政二审案件282起,审结243起。2024年审结97起。2024年,全国法院认定构成垄断的案件31起,同比增长2.1倍。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反垄断司法。加强对民生、互联网平台、通信等重点领域的反垄断司法工作,营造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就民生领域而言,案件涉及教育、医药、食品、供水供气、出行服务、建材供应等诸多行业。
三是努力统一裁判规则。202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司法反垄断从程序操作到实体法律适用作出全面系统的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公布反垄断指导性案例3件,发布6批共37件反垄断典型案例并均已纳入人民法院案例库。这些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的发布,对于指导各地法院公正高效审理垄断民事和行政案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具有重要作用。
四是加强反垄断执法司法协调配合。通过积极受理和裁判反垄断执法后继民事诉讼、依法将民事诉讼中发现的垄断违法线索移送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审理反垄断行政诉讼案件等,促进反垄断行政查处与民事赔偿有机衔接、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协调统一,切实形成反垄断执法司法合力。
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要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2024年,全国法院对恶意侵权情节严重的460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同比增长44.2%,有力震慑了侵权者,有效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人民法院在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方面主要开展了三方面工作:首先,坚持依法严格保护理念。人民法院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运用,坚持法不溯及既往,坚持积极审慎,坚持过罚相当。在案件裁判中依法认定主观故意构成,不断细化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充分运用法官释明权,积极适用举证妨碍制度事实查明机制,准确确定计算基数,合理确定赔偿倍数,不断提高损害赔偿数额计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在充分尊重和体现知识产权价值基础上,发挥惩罚性赔偿对故意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遏制作用。
其次,不断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目前,民法典、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种子法等都规定了惩罚性赔偿条款,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制定了司法解释,发布了涉惩罚性赔偿的指导性案例1件、典型案例6件,案例库收录案例12件,法答网解答218个,进一步明确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标准和裁判思路。
再次,不断加大新兴领域权益保护力度。人民法院切实加大对关键技术领域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让“高质量”受到“严保护”。比如,审结了“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案,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6.4亿余元。该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4年度十大案件”。
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是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和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植物新品种案件167起,品种权人胜诉率达90%,有效维护了品种权人的合法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人民法院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一是强化保护力度。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19年1月1日成立后负责集中审理植物新品种二审案件,六年来共受理此类案件659起、审结544起;同期全国法院新收植物新品种一审民事案件3100起、审结2877起,均较法庭成立前大幅增长。
二是细化裁判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修改3部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司法解释,发布4件指导性案例,连续5年发布覆盖民事、行政和刑事三大审判领域的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5批65件,并均已纳入人民法院案例库,有效统一裁判规则,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优化工作机制。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各地法院积极探索符合当地种业特色的司法保护新模式。如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致力打造国际化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打造集种业法治研究、纠纷解决、宣传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法治服务保障中心。
四是构建大保护格局。最高人民法院与农业农村部签署合作备忘录,加强信息沟通和业务交流,推进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有效衔接,积极构建种业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持续以高水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一切生产要素活力竞相迸发、一切创新源泉充分涌流,以法治之力服务和保障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报记者 姜旭)
(编辑:刘珊)